2024-05-06 00:00:00 发布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24年 第42号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进一步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应用工作,切实为行政相对人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启用《执业药师注册证》电子证照应用服务。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上线时间
2024年5月13日起正式上线运行。
二、电子证书应用方式
(一)《执业药师注册证》电子证照、自主打印的纸质证书与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印制的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此前已发放的纸质证书在有效期内依然有效。
(二)《执业药师注册证》电子证照应用服务启用后,行政许可系统向申请人推送电子证书之日起视为省药品监管局已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
三、获取途径
《执业药师注册证》电子证照在执业药师注册许可申请获得审批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由执业药师本人登录省药品监管局门户网站(http://mpa.gd.gov.cn)的“企业专属网页”,通过微信扫码或账户密码等方式登录“广东省智慧药监企业专属网页”,在“执业药师电子证照”进行执业药师注册证信息查看、下载和打印等操作。打印操作教程请见《执业药师注册电子证照打印操作指南》(详见文末附件)。
四、电子证书打印
全面推行由执业药师本人自主打印纸质证书的方式。执业药师本人可登录“企业专属网页”进行执业药师注册电子证照查看、下载和打印等操作。
打印纸质证书可使用普通打印机(黑白或彩色)、普通打印纸(A4规格)。
五、电子证书查询
社会公众可以通过微信扫描、识读执业药师注册证电子证照二维码,验证执业药师注册真伪及详细信息。
社会公众也可以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注册平台(http://zyys.nmpa.gov.cn)或广东省食品药品教育服务网(https://gdfda.org),查询执业药师注册信息。
对于执业药师注册证内容已同步上网公开的,省药品监管局将不再出具执业药师注册证真伪的证明。
六、其他说明
(一)《执业药师注册证》电子证照应用服务开通运行后,原则上不再另行发放《执业药师注册证》纸质证书。如因特殊情况急需纸质执业药师注册证的,请在注册审批通过后联系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务中心(以下简称事务中心)020-37886903。
(二)执业药师注册电子证照信息有误或遗漏,请联系事务中心020-37886903、37886909。
(三)在“企业专属网页”打印证书操作疑难问题咨询,请联系事务中心020-37886123、37886206。
特此通告。
附件(点击下载→):执业药师注册电子证照打印操作指南.docx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9日
原文转载自: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