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15 00:00:00 发布
各医药相关单位:
广东省药师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专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广东省药师协会章程》,为更好地发挥协会自身优势,服务会员,助力医药行业发展,协会秉承自律、维权、服务、协调的宗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各类活动,加强药师队伍建设与管理;提升药师的能力和药学服务质量,促进公众合理用药,守护大众健康,为单位会员定制服务。为此,协会继续发展单位会员,现将协会情况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会优势
(一)专业作用
协会拥有联络庞大药师队伍的渠道,能够充分凝聚药学技术力量,特别是在药品零售行业,有助于国家医药政策宣贯、产品整合、学术交流、保障用药安全,助力医药行业发展,规范行业发展秩序。
(二)资源共享
协会作为连接政府与行业、企业与社会大众的桥梁和纽带,具有整合和凝聚药学资源的能力和职能,能为企业与政府之间、单位会员之间、单位会员与社会大众之间搭建交流与沟通的平台,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增进相互之间了解,交流经验,激发灵感,提高药学服务水平。
(三)维护权益
协会坚决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协助解决会员在维护自身权益中遇到的难题,为会员维权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和帮助。听取会员的呼声,积极宣传药师在服务大众健康方面的重要作用,不断提升药师的社会地位。
(四)品牌推广
协会在社会上的品牌力、影响力、公信力能助单位会员一臂之力。作为协会的单位会员,可利用协会的活动、杂志、论坛、会展、网站、微信平台等,宣传企业转型之路,展示企业创新品牌,塑造企业诚信形象,充分满足企业宣传报道及品牌建设的需求。
二、单位会员的要求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的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科研、教育、社团等单位,拥护并遵守协会《章程》,自愿履行会员义务者均可申请入会。
单位会员分为:普通单位会员、理事单位会员和副会长单位会员。
三、入会流程
(一) 下载并填写《广东省药师协会单位会员入会登记表》(附件1);
(二) 提交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登记表原件一式三份、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书),生产或经营单位还需提供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至协会(寄件地址详见登记表下方);
(三)经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审查,5个工作日后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单位;
(四)审批同意后,新会员即可将当年会费转账到协会专用账户;
(五)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牌匾并予以公告。
四、单位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单位会员代表分别具有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优先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3、优先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种法规、政策和学术研讨会议;
4、获得协会服务的优先权和优惠权;
5、对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6、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二)义务
1、拥护并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的相关决议;
2、关心协会发展,支持协会工作,自觉维护协会的利益和信誉;
3、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承担协会委托的工作;
4、按时足额交纳会费;
5、向协会反映诉求、积极提供行业有关情况。
五、会费标准
1、普通单位会员:RMB 2000.00元/年;
2、理事单位会员:RMB 6000.00元/年;
3、副会长单位会员:RMB 10000.00元/年;
注:会费缴纳的时间:每年一季度由秘书处向单位会员发出通知,单位会员自接到《通知单》后一个月内将会费转账至协会账户,随后由协会统一开具会费收据。
第二年照此办理会费缴纳,如单位会员逾期不缴纳会费,协会按照自愿退会处理。
六、协会账户
1、账户名称:广东省药师协会
2、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州东风东路支行
3、银行账号:636660917843
注:转账请备注“会费”字样。
七、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67号东宝大厦1711-1712房
2、联系电话:020-37885090
3、电子邮件:gdsysxh@163.com
广东省药师协会诚挚欢迎省内各医药相关单位的加入!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推动医药行业的健康发展!
广东省药师协会
2022年3月1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