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广东省执业药师网络远程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2021-07-12 00:00:00 发布

各有关单位、执业药师: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国药监人〔2019〕1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作为广东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施教机构的广东省药师协会,结合广东实际情况,进行了充分的准备,现将本协会拟开展的2021年度广东省执业药师网络远程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的原则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为导向,贯彻落实国家医药卫生健康方针政策,以提升执业能力为核心,突出针对性和实用性,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讲求实效、培养与使用相结合的原则。


二、继续教育的相关要求

(一)依据《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国药监人【2021】36号,申请人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非当年申请注册的,应当提供《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批准之日起第二年后的历年继续教育学分证明。申请人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超过五年以上申请注册的,应至少提供近五年的连续继续教育学分证明。

(二)同时具备药学类和中药学类执业药师资格证的执业药师每年只需参加其中一类的继续教育。

(三)根据药品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在继续教育中将采取防快进、防挂课、防代学、防替考等措施,如人脸识别。


三、继续教育的内容和方式

(一)继续教育的内容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需科目涵盖执业药师应当掌握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

专业科目包括新时代药事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职业道德准则、职业素养和执业规范;与执业相关的多学科知识与进展;药物合理使用的技术规范;常见病症的诊疗指南;国内外药学领域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药学服务信息技术应用知识;药物治疗管理与公众健康管理等

(二)继续教育的方式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有网络远程继续面授继续教育二种方式,学员可自行选择一种学习方式。选择后不可更改。


四、学时学分要求

全年要求90学时,30学分。

(一)公需科目要求30学时(每学时时长45分钟),计10学分;

(二)专业科目要求60学时(每学时时长40分钟),计20学分。


五、继续教育收费

网络远程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收费标准:180元/人·年。


六、继续教育报名时间

专业科目开始报名时间:2021年7月12日。

公需科目和面授继续教育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七、报名、学习操作流程

(一)公需科目学习流程另行通知,敬请关注广东省药师协会网站和微信公众号。

(二)专业科目报名、学习流程如下:

1、登录广东省执业药师管理系统(http://zyys.gdfda.org:82/)(提示:在广东省药师协会网站www.gdysxh.com有此链接),点击“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进入“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选择“个人登录”,打开微信扫【粤省事】二维码,进行登录。

2、登录成功后,完善个人信息和个人头像,然后选择“继续教育报名”“报考继续教育”,点击“专业科目”,选择“广东省药师协会”和需要学习的年份

3、确认报名成功后将自动转到协会网站,点击“我的委托书”进行委托书上传,完成上传后,点击“选择课程”,学员自行选择20学分(60学时)的课件,按要求交费后进行学习。所选的全部课件都学完后,方可进行在线考试

4、在学习、考试中都会进行人脸识别

5、完成所选课件学习,考试合格,累计取得20学分,系统自动生成学分证明,学员可在“我的学分”打印学分证明(此学分证明全国范围内有效)。


八、联系方式

020-83841569、020-37886911


广东省药师协会

2021年7月12日



附件:

2021年度执业药师网络远程继续教育课程安排表

通知附件:

关于2021年度广东省执业药师网络远程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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