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召开“药品零售新业态” 合规性研讨会

2021-04-23 00:00:00 发布

 2021年4月22日, 广东省药师协会召开“药品零售新业态”合规性研讨会,协会会长黄文青、副会长蓝永锋、郑开学,协会理事梁琪、符倩、吴志坚及部分药品零售企业的质量总监、质量部经理、协会单位会员广东容大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康振锋等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协会副秘书长刘载军主持。

黄文青会长指出,随着国家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和国内互联网医药健康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尤其受2020年新冠疫情的影响,医药零售行业迎来了更多的发展机遇。在此背景下,众多连锁企业对医药电商的态度进一步转变,线上+线下成为医药零售新业态。新业态下的经营运作如何贯彻好国家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切实做到合法合规经营已成为广大执业药师关注的热点,也是涉及医药电商的应用软件在研发时必须考虑的事项。因此,召集相关专家就“药品零售新业态”的合规性进行研究讨论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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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线上+线下的医药零售新业态,目前,不少应用软件开发公司开展了医药电商应用软件的开发,并推出了多款操作系统软件。专家们围绕涉及医药电商的软件产品系统操作流程中涉及的法律、法规和执业药师政策等多个问题,开展了认真的研究讨论。内容包括:一、网络系统运作时执业药师的配备和如何发挥作用问题;二、以电商软件开发的“云药店”和实体药店的支撑关系问题;三、为满足药品的及时供应,通过软件系统,在不同药店间进行药品快速调拨问题。专家们认为,药品是特殊商品,为确保质量,在关键的质量管理岗位必须配备执业药师,此外药品从购进、收货、验收、进仓、保管、发货等等,都有严格的GSP管理流程,如首营企业、首营品种把关等。因追求快速服务,忽视必要的质量管理流程,是与GSP相违的。

通过研究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合法合规经营是“医药零售新业态”下经营运作的底线,软件开发公司在开展医药电商应用软件开发前,一定要熟悉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执业药师相关政策,为新业态下的合法合规经营运作提供合格的软件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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