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05 00:00:00 发布
各位会员:
为确保协会工作的正常运转,秉承自律、维权、服务、协调的宗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各类活动,提高执业药师地位,服务广大会员,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广东省药师协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度个人会员会费交纳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标准
根据章程规定,个人会员会费:60元/年。
会费需一次性交齐,由协会秘书处统一出具“社团会费统一收据”。
二、交纳时间、方式
1、个人会员会费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即可交纳,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
2、交纳方式:
(1)登陆进入广东省药师协会官方网站(www.gdysxh.com),点击“会员中心”或“会员服务”进行个人会员登录,登录后点击“立即缴纳”即可交费;
(2)登陆“广东药师”手机APP,点击右下角“我的”,选择“会员申请”即可进入交费界面;
(3)前往协会秘书处进行现场交费(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67号东宝大厦1711-1712房;上班时间为正常工作8:30-11:30,2:00-5:30)。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彭老师
联系电话:020-37885090
附:
广东省药师协会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