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执业药师先进事迹征稿活动已开启 欢迎来稿!

2020-05-13 00:00:00 发布

为展示执业药师长期以来为公众用药安全付出的辛勤劳动,树立执业药师群体良好职业形象,提高公众合理用药水平,根据《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中心关于协助推荐和报送执业药师先进事迹稿件的函》(药监执函[2020]28号),现广东省药师协会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执业药师先进事迹征稿活动,征稿活动如下(详细内容见红头文件):


一、报送内容与要求

(一)报送稿件内容应符合以下要求之一

1.业务精湛,服务患者,积极开展用药指导、用药教育等工作,在平凡的药学岗位上成绩突出,事迹感人。

2.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严防用药差错事故发生,坚决杜绝可能存在的用药安全隐患。

3.积极参加促进公众安全合理用药方面的社会公益活动,对公众宣传疾病预防和药品使用的知识,积极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促进合理用药。

4.设身处地为患者着想,开展慢病药学服务,建立患者健康档案,为患者制定切实可行的康复方案,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提升患者治疗效果.

 5.热爱药学事业,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水平,努力为患者提供更优质高效的药学服务。

(二)报送人员要求推荐和报送先进事迹的执业药师必须具有执业药师资格并注册在岗执业,严格履行执业药师岗位职责,遵纪守法,执业行为规范,职业道德高尚,无违法违纪行为,无重大差错事故。


二、其他事项

(一)稿件须是原创作品,事迹内容须是注册执业药师及其所在企业、行业的感人事迹。文体不限,文责自负,配有照片及执业药师注册证。

(二)来稿请注明“执业药师先进事迹”稿件,真实姓名、单位、职务、地址、邮编、手机和邮箱。

(三)截稿日期:2020年6月20日。

(四)投稿邮箱:gdsysxh@163.com


欢迎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以及广大执业药师的踊跃投稿,推荐和报送稿件经审核通过后将陆续在广东省药师协会官网、微信公众号发布,优秀事迹将推荐和报送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中心,并作为“最美药师”先进事迹推荐在中国医药报上发表。


联系人:朱艳霞

联系电话:18825147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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